1、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督促检查落实情况,按照中宣部、省、市、县委的要求,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工作。
2、负责组织、指导全县理论学习、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。
3、负责引导社会舆论,指导、协调本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。
4、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,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的“五个一工程”;组织、协调全县“扫黄打非”工作。
5、负责规划、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;承担县委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。
6、协调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,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,扎实、有效地开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宣传。
7、受县委委托,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口有关单位领导干部,指导领导班子建设;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,提高宣传思想队伍素质。
8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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